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正文

2016年注会《税法》每日一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地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笑靥如花2016-07-16 11:42:04

  【东奥小编】保持学习状态最好的办法就是每天都做题,保持良好的题感,对知识点反复记忆和应用。以下是我们为考生们提供的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7月16日每日一练。祝考生们在CPA备考之路上高效学习,顺利通关。

  单项选择题

  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B.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C.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D.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发出代销货物的当天

  A B C D

  【正确答案】 D

  【知 识 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地点

  【答案解析】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预祝考生们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旗开得胜,轻松过关!


+1
打印
2025年注会1v1私人定制计划
盲盒免单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名师核心课程

零基础指引班

高质量章节测试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通关法

辅导课程
2025年注册会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