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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经济法》每日一练:票据抗辩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龙猫的树洞2016-07-22 16:46:12

  【东奥小编】保持学习状态最好的办法就是每天都做题,保持良好的题感,对知识点反复记忆和应用。以下是我们为考生们提供的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7月22日每日一练。祝考生们在CPA备考之路上高效学习,顺利通关。

 单项选择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除权判决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除权判决

  B.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申请人又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作出除权判决

  C.除权判决作出后,申请人有权持除权判决向票据上的债务人主张票据权利

  D.除权判决作出后,利害关系人对申请人的票据权利有异议的,只能通过票据返还之诉进行救济

  【正确答案】 C

  【注会知识点】票据抗辩

  【答案解析】

  (1)选项AB:公示催告期届满,无(真正的)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申请人可以在届满次日起1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逾期未申请的,人民法院终结公示催告程序。(2)选项D:利害关系人因为正当理由不能在除权判决之前向人民法院及时申报权利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除权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除权判决。


  预祝考生们2016年CPA考试旗开得胜,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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