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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特殊侵权责任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笑靥如花2016-08-04 18:31:06

  【东奥小编】保持学习状态最好的办法就是每天都做题,税务师考试基础阶段,考生更加应该在知识复习的层面加上习题的训练,这样才能够夯实基础。以下东奥小编为考生们提供的2016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7月31日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三家公司生产三种不同的化工产品,生产场地的排污口相邻。某年,当地大旱导致河水水位大幅下降,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混合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致使河流下游丁养殖场的鱼类大量死亡。经查明,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均分别经过处理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后丁养殖场向三家公司索赔。下列各项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三家公司均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B.三家公司对丁养殖场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C.本案的诉讼时效是2年

  D.三家公司应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承担责任

  A B C D

  【正确答案】 D

  【知 识 点】特殊侵权责任

  【答案解析】

  (1)选项A:因环境污染造成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不因其证明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而免责。(2)选项BD:《侵权责任法》第67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3)选项C: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

  天道酬勤,相信大家的实力,预祝考生们2016年CTA考试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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