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特殊侵权责任
【东奥小编】保持学习状态最好的办法就是每天都做题,税务师考试基础阶段,考生更加应该在知识复习的层面加上习题的训练,这样才能够夯实基础。以下东奥小编为考生们提供的2016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7月31日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三家公司生产三种不同的化工产品,生产场地的排污口相邻。某年,当地大旱导致河水水位大幅下降,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混合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致使河流下游丁养殖场的鱼类大量死亡。经查明,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均分别经过处理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后丁养殖场向三家公司索赔。下列各项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三家公司均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B.三家公司对丁养殖场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C.本案的诉讼时效是2年
D.三家公司应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承担责任
A B C D
【正确答案】 D
【知 识 点】特殊侵权责任
【答案解析】
(1)选项A:因环境污染造成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不因其证明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而免责。(2)选项BD:《侵权责任法》第67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3)选项C: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
天道酬勤,相信大家的实力,预祝考生们2016年CTA考试轻松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