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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取消普通化妆品消费税!高档化妆品税率减半!买买买~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文博2016-10-08 11: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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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奥小编】10月传来好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新政策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通知》界定了“高档化妆品”的范围: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根据《通知》对“高档化妆品”的范围界定,我们日常使用的不少化妆品价格都达不到“高档”的标准(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呢!这些普通化妆品以后都不征消费税啦!小伙伴们可以更开心滴买买买!

  原政策对化妆品按照3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新政策把普通化妆品消费税取消,只对“高档化妆品”征收,税率也直接减半,真的很给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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