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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法二》重要考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原则和范围(4)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文博2016-10-26 09: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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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原则和范围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6年税务师考试备考冲刺期,是梳理税务师考试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6《税法二》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原则和范围。

  13.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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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资产损失

  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向主管税务机备案后,准予扣除。

  【解释】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时,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申报后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15.其他准予扣除项目

  准予扣除的其他费用包括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16.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解释1】支付对象有限制。手续费、佣金的支付对象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企业或中介个人。

  【解释2】支付方式有限制。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解释3】支付比例有限制。非保险企业收入的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10%计算限额;财险企业15%计算限额。(非人才)

  【解释4】支付基数有限制。非保险企业按合同金额提取。保险企业按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后的余额提取。

  【解释5】入账方式有限制。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者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进场费等费用。

  【解释6】资本化的手续费不得当期扣除。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解释7】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解释8】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税前据实扣除。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仅限于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解释9】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7.航空企业空勤训练费、核电厂操纵员培训费

  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

  18.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解释】扣除的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金额只能按照注册资本比例,不能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分红比例。

  【案例】A公司2014年以1000万元注册M公司,占M公司30%股份,该公司的章程规定A公司的分红比例为20%。2016年1月份经股东会决议,同意A公司抽回其投资,A公司分得现金2000万元。截止2015年年底,M公司共有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3000万元。(假定只考虑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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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

  1.股息红利所得=3000×30%=900(万元)

  2.投资资产转让所得=2000-900-1000=100(万元)。

  19.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准予据实税前扣除:

  (1)非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有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8%;无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收入的0.05%。

  (2)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不得超过收入的0.15%;无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3)短期健康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15%。

  (4)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有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8%;无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不得税前扣除的保险保障基金:

  (1)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6%的;

  (2)人身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1%的。

  20.居民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所得税处理(结合个人所得税)

  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例题•单选题】2010年1月某上市公司对本公司20名管理人员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政策,约定如在公司连续服务2年,即可以4元/股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1000股。2012年1月,20名管理人员全部行权,行权日股票收盘价20元/股。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行权时该公司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费用金额是( )元。(2013年)

  A.300000

  B.320000

  C.380000

  D.400000

  【答案】B

  【解析】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应扣除的费用金额=(20-4)×20×1000=320000(元)。

  21.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含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并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2.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

  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23.关于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税务处理

  根据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预祝考生们2016年税务师考试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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