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泰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
2017年江苏泰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30日,2017年我市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kzp.mof.gov.cn )。报名初级职称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照常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泰州市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泰州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第一阶段:考生先登陆财政部统一网站(即“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s://kzp.mof.gov.cn/),点击考试报名,进行报名注册,网上报名。第二阶段: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审核。第三阶段:网上交费(报名费、考试费、订书费、快递费),报名点不再接受现金。第四阶段: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11月30日晚上12:00,报名网页自动关闭)。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记住本人报名注册号、登陆密码,以便自己修改和审核确认时使用。
(因使用12位从业资格证书号无法报名的考生可用二代身份证号18位代替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核确认、缴费时间和发票领取。
1、资格审核和确认时间: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照常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2、缴费时间: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12月5日晚上12:00,报名网页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3、交费发票领取:如需要发票报销的考生于2016年12月8-9日至泰州市财政局会计处(海陵南路302号)领取(考生也可在审核时自行登记,统一在审核点领取),领取时需携带报名审核回执表。逾期不再提供发票。
(三)审核和确认地点:
审核点 | 地点 | 联系电话 |
靖江市 | 江苏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靖江市函授站(靖江市江华街136号) | 0576-84812889、89180609 |
泰兴市 | 泰兴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66号财政窗口(泰兴市政府北侧) | 0576-87712670 |
兴化市 | 兴化市财会教育中心(兴化市英武中路306号) | 0576-80218933 |
海陵区 | 海陵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府前路3号) | 0576-86242112、86222387 |
姜堰区 | 姜堰区财政局806室会计科(人民中路560号) | 0576-88233106 |
高港区 | 高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号财政窗口(港城路6号) | 0576-86960228 |
医药高新区 | 医药高新区财政局1202室(药城大道商务1号楼) | 0576-89690193 |
(四)报名条件: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五)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携带资料:
1、已签名的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4、近期1寸免冠照片二张(一张贴到报名表照片粘贴处、一张用回形针夹在报名表上)
5、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用于采集考生照片);
(六)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14号)要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7年5月13—16日举行。
(三)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用书的征订、领取
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结合考试报名工作做好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的宣传工作,组织考生自愿在网上订购,不得强行要求考生购买考试用书。考生网上订购的考试用书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快递范围江苏省内。
四、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流程
1、报名流程:
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生成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注册表(考生签字)→到报名点审核、验证→领取报名回执表→网上交费→报名结束。
2、网上交费流程:
进入报名首页→登录→选择已报名省份→填写报名注册号、密码与附加码→选择网上交费
五、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的打印:201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仍为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5月1日-12日。
(二)考试收费: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规定,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60元/科。考试用书书款另外收取。
(三)需更多地了解泰州市财政会计信息的请关注泰州市会计之家微信公众号。
泰州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