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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题(18)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文博2016-11-21 11: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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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7年税务师考试备考预习期,是复习的宝贵时期,以下东奥小编为考生们提供了2017年税务师考试预习题。

  单项选择题

  甲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乙的债务时,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以对甲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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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答案:B

  知识点:其他

  试题解析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预祝考生们2017年税务师考试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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