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正文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文博2016-12-02 10:19:34

>>>东奥品质—2017税务师考试精品保障班火热招生中!<<<

>>>进入东奥会计在线税务师频道--开始学习!<<<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7年税务师考试备考预习期,是梳理税务师考试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7《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考点: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1.诉讼时效的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继续”计算。

  【解释】其他障碍包括:(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2.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因法定事由(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提起诉讼

  包括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前临时禁令、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2)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包括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

  (3)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①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②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③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④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

  3.诉讼时效的延长

  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以后,权利人基于某种正当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经人民法院调查确有正当理由而将法定时效期间予以延长。

  【例题1·多选题】下列事由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2014年)

  A.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B.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丧失行为能力

  C.权利人被义务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D.债务人请求延期履行

  E.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

  【答案】ADE

  【解析】选项BC: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

  【例题2·多选题】以下属于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有(  )。

  A.债权人申请支付令

  B.债务人请求延期支付

  C.发生不可抗力

  D.债权人提出清偿请求

  E.债权人出差未回

  【答案】ABD

  【解析】(1)选项C: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2)选项E:债权人出差未回不影响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预祝考生们2017年税务师考试轻松过关!

38816.gif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0基础轻松入门

轻1名师课程

一备两考班

章节练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辅导课程
2025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