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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物权的分类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文博2016-12-07 16: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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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物权的分类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7年税务师考试备考预习期,是梳理税务师考试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7《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考点:物权的分类

  1.自物权与他物权

  (1)自物权(即所有权)

  (2)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1)动产物权的享有和变动的公示方法是占有和交付;不动产物权的享有和变动的公示方法是登记。

  (2)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是交付;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是登记。

  3.主物权与从物权

  主权利消灭时,从物权也随之消灭。

  【例题·单选题】下列用益物权中,属于从物权的是(  )。

  A.建设用地使用权

  B.土地承包经营权

  C.地役权

  D.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C

  【解析】从物权是指从属于其他权利,并为所从属的权利服务的物权。担保物权、地役权均属于从物权。

  4.登记物权与非登记物权

  (1)不动产物权均为登记物权。

  (2)绝大多数动产物权均为非登记物权,非登记物权以物之占有为公示方法,其变动无须登记,只须交付即生效力。

  5.普通物权与准物权

  (1)准物权,是指由矿业法、渔业法等特别法所规定的,具有物权性质的财产权,如探矿权、采矿权、捕捞权、养殖权等。

  (2)准物权由特别法所规定,且其取得与行使受行政限制。

  (3)对于准物权应当首先适用相关特别法的规定,只有特别法对相关内容没有规定时,才适用民法的规定。

  【例题·单选题】准物权由特别法规定,且其取得与行使受行政限制。根据物权法理论,(  )属于准物权。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地役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探矿权

  【答案】D

  【解析】准物权是指由矿业法、渔业法等特别法所规定的,具有物权性质的财产权,如探矿权、采矿权、捕捞权、养殖权等。


  预祝考生们2017年税务师考试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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