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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经济法基础》习题精讲(41)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文博2016-12-15 13:21:47


  【东奥小编】2017年初级职称备考征程已经开启,预习阶段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7年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习题精讲(41)。

  甲企业为居民企业,2013年度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销售边角料收入4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2)以产品抵偿债务,该批产品不含增值税售价60万元。

  (3)实发合理工资、薪金总额1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15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

  (4)支付人民法院诉讼费3万元,税收滞纳金4万元,合同违约金5万元,银行罚息6万元。

  (5)因管理不善一批材料被盗,原材料成本1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款6万元,原材料损失已经税务机关核准。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企业下列收益中,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是( )。

  A.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B.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

  C.销售边角料收入40万元

  D.以产品抵偿债务60万元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BC: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2)选项D: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甲企业下列支出中,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准予全部扣除的是( )。

  A.工资、薪金总额100万元

  B.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

  C.职工福利费15万元

  D.工会经费1万元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2)选项B: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00×2.5%=2.5(万元),实际发生额(1.5万元)未超过税前扣除限额,准予全部据实扣除;(3)选项C: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00×14%=14(万元),实际发生额(15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税前只能扣除14万元;(4)选项D: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00×2%=2(万元),实际发生额(1万元)未超过税前扣除限额,准予全部据实扣除。

  3.甲企业下列支出中,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准扣除的是( )。

  A.税收滞纳金4万元

  B.银行罚息6万元

  C.合同违约金5万元

  D.支付人民法院诉讼费3万元

  【答案】A

  【解析】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用,税前准予扣除。

  4.甲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原材料损失金额是( )万元。

  A.10-1.7-6=2.3

  B.10-6=4

  C.10+1.7=11.7

  D.10+1.7-6=5.7

  【答案】D

  【解析】(1)企业发生的原材料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6万元)后的余额,依照规定在税前扣除;(2)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7万元),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税前按规定扣除。


  预祝考生们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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