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所有权的消灭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所有权的消灭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7年税务师考试备考预习期,是梳理税务师考试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7《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所有权的消灭。
1.因法律行为而消灭
(1)所有权的抛弃(以消灭自己的所有权为目的而作出的单方意思表示)
(2)所有权的出让(赠与、出卖)
2.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消灭
(1)作为所有人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终止;
(2)标的物灭失;
(3)判决、强制执行、罚款、没收、纳税等;
(4)动产因添附于他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由他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例题·单选题】根据民法理论,下列导致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抛弃所有权
B.自然人死亡
C.纳税
D.标的物灭失
【答案】A
【解析】(1)选项A:因法律行为而消灭,包括所有权的抛弃和出让(如赠与、出卖、互易);(2)所有权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消灭,包括:①作为所有人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终止;②标的物灭失;③判决、强制执行、罚款、没收、纳税等;④动产因添附于他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由他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预祝考生们2017年税务师考试轻松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