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相邻权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相邻权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7年税务师考试备考预习期,是梳理税务师考试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7《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相邻权。
相邻权,是指相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为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必要,而对他方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依法予以限制的权利。
1.关于土地的相邻权
(1)邻地通行权;
(2)邻地管线安设权;
(3)邻地使用权;
(4)邻地环境保护权;
(5)邻地安全保护权。
2.关于水流的相邻权
(1)相邻水流使用权;
(2)相邻水流排放权。
3.关于建筑物的相邻权
(1)相邻通风、采光权;
(2)相邻通行权;
(3)相邻环境保护权。
【例题·多选题】在下列客观事实所引起的纠纷中,应按照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予以处理的有( )。
A.甲在邻居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
B.甲村为了取水浇地,在必经的邻村土地上修建引水渠
C.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邻居乙的房屋上
D.甲村在河流上修建拦河坝,导致下游的乙村用水量骤减
E.甲建房时堆放的建筑材料倒塌,将邻居家的猪砸死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C:关于土地的相邻权;(2)选项D:关于水流的相邻权;(3)选项B:属于地役权;(4)选项E:属于建筑物侵权行为。
预祝考生们2017年税务师考试轻松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