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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税法二》考点:其他所得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文博2017-01-04 1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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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其他所得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7年税务师考试备考预习期,是梳理税务师考试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7《税法二》知识点:其他所得

  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属“其他所得”,不属于免税的储蓄利息所得。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超过上述利息额支付给储户的部分,不管是以利息,奖金还是以其他名义支付,均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免税利息所得,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1·单选题】下列所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是(  )。

  A.个人兼职取得的所得

  B.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所得

  C.任职于杂志社的记者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

  D.个人在公司任职并兼任董事取得的董事费所得

  【答案】A

  【解析】选项A: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目计算个人所得税。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非任职单位的董事费收入

  B.退休后再任职取得的收入

  C.年终加薪和劳动分红

  D.年终一次性奖金

  E.法人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无偿取得企业出资购买的汽车

  【答案】BCD

  【解析】选项A: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税;选项E: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


  预祝考生们2017年税务师考试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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