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讲解(02)
【东奥小编】2017年初级职称备考征程已经开启,基础阶段是整个学习过程中对知识点掌握的重要阶段,让我们一起来学习2017年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解(02)。
法律关系(★★★)
(一)总述
1.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提示】受法律规范调整的,才属于法律关系;不受法律规范调整,仅受道德规范调整的(例如,恋爱中的“山盟海誓”),不属于法律关系。
2.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3.法律事实是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原因。
(二)主体
1.种类
(1)公民(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包括国家机关、各种企业事业组织、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在国内,国家是国家财产所有权唯一和统一的主体;在国际法上,国家是国际法关系的主体。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类型 | 界定标准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18周岁以上(≥18周岁) |
16周岁以上(≥16周岁)不满18周岁(<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 |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不满10周岁(<10周岁)的未成年人 |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提示】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定主要看两个因素:(1)年龄;(2)精神状态。与肢体是否残缺、智力高低等无关。
【案例1】
小张今年3周岁,智力超常:
只要年龄不满10周岁,即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智力是否超常无关,因此,小张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案例2】
小王今年20周岁,先天腿部残疾,但精神状态正常:
(1)年龄已经超过18周岁;
(2)精神状态正常;
因此,小王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先天腿部残疾”并不影响小王的行为能力。
【案例3】
小李今年17周岁,仍依靠父母供养在大学就读:
由于小李不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虽然年龄处于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区间,但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案例4】
小赵今年17周岁,已经在汽车修理厂工作,以自己的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1)年龄处于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区间;
(2)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因此,小赵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案例5】
小钱今年10周岁,精神状态无异常:
正好等于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要精神状态无异常,应界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理,正好等于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要精神状态无异常,应界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1)刑法将已满14周岁(≥14周岁)不满16周岁(<16周岁)的公民视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2)不满14周岁(<14周岁)的未成年人,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提示】
从年龄角度,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界线依次为10周岁和18周岁;而刑事责任能力的分界线依次为14周岁和16周岁。请注意仔细区分。
4.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时产生,至法人终止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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