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会《税法》知识点:金银首饰带料加工
2017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了,现在教材还没有发布,大家可以提前学习知识点,为帮助考生们找准方向,赢在起跑线上,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希望大家一战成功,华丽蜕变。
【知识点】金银首饰带料加工(金银首饰委托加工):
金银首饰带料加工业务:其他单位或个人(均为无金银首饰经营资质的)提供原料,委托受托方(有金银首饰零售资质的)加工金银首饰,即带料加工。这里的委托加工环节相当于受托方零售金银首饰的环节,应该由受托方缴纳消费税。
带料加工金银首饰的计税价格为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没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5%)。
在此注意:如果委托方是经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的话,委托加工金银首饰的业务属于金银首饰的生产环节,受托方不缴纳消费税,也不需要代收代缴消费税(此时委托方也不是纳税人),而是由委托方收回金银首饰之后零售再缴纳金银首饰的消费税。
与定制加工金银首饰业务区别:定制加工金银首饰业务是受托方(有金银首饰零售资质的)提供原材料,并提供加工业务,在此该业务并不是真正的委托加工业务,其实质是受托方零售自产的金银首饰,所以其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利润)/(1-消费税税率5%)。
在此,金银首饰带料加工业务的组成计税价格中不加利润,是因为对于受托方来说其收取的加工费是包含利润的,所以计税价格中就不用再包含利润了。
坚持就是胜利,努力才会有奇迹!2017年CPA考试之旅,东奥陪你左右,为你的考试保驾护航,愿大家一战成功,实现自己的梦想!
相关推荐:2017年注会《税法》知识点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