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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税法二》考点: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文博2017-01-17 11: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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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7年税务师考试备考预习期,是梳理税务师考试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7《税法二》知识点: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费用扣除(定额或定率)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二)次的规定

  1.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所得额;

  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统一规定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内的一个月内同一项目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分项、分次、分地)

  劳务报酬总结:喜洋洋四分法

  喜洋洋四分法:先分人,再分项目、再分次、最后要分地域。

  4.中介人员报酬:获得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人从其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和相关人员的报酬,除另有规定者外,在定率扣除20%的费用后,一律不再扣除。

  (三)应纳税额计算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

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例题·计算题】李刚于2015年10月外出参加私人演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60000元。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其他税费)。

  【答案及解析】

  (1)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48000(元)

  (2)应纳税额=48000×30%-2000=12400(元)。

  【经典母题】中国居民李刚先生2015年11月份工资为8000元,季度奖金2000元,先进奖奖金1000元,通信费600元(当地政府通信费公务费用扣除标准300元),又从另外的上市公司(未在该公司任职、受雇)取得董事费收入3000元。针对上述李刚2015年11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多少元?

  【答案及解析】李刚取得的工资、奖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2000+1000+600-300-3500)×20%-555=1005(元)。

  李刚先生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李刚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1005+440=1445(元)。

  (四)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

  1.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4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或: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换算系数

  不含税劳务报酬税率表

级数

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换算系数(%)

1

未超过3360元的部分

20

0

2

超过3360元-21000元的部分

20

0

84

3

超过21000元-49500元的部分

30

2000

76

4

超过49500元的部分

40

7000

68

  【解释】当级换算系数为84%,76%,68%

  1-(1-20%)×20%=84%

  1-(1-20%)×30%=76%

  1-(1-20%)×40%=68%

  【例题·单选题】中国公民方某为某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取得税后收入54600元。该公司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元。(2011年考题)

  A.18600

  B.15400

  C.14300

  D.12760

  不含税劳务报酬税率表

级数

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换算系数(%)

1

未超过3360元的部分

20

0

2

超过3360元-21000元的部分

20

0

84

3

超过21000元-49500元的部分

30

2000

76

4

超过49500元的部分

40

7000

68

  【答案】B

  【解析】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54600-7000)×(1-20%)÷[1-(1-20%)×40%]=56000(元),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56000×40%-7000=15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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