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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会《税法》知识点:房产税缴纳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高源2017-01-18 11:16:35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2017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了,现在教材还没有发布,大家可以提前学习知识点,为帮助考生们找准方向,赢在起跑线上,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希望大家一战成功,华丽蜕变。

  【知识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尚未出售的商品房,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原因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地产属于用于销售的存货,只有转为自已用于经营或用于出租才征收房产税,其他的情况是用于待销售的存货,所以不征收房产税的。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闲置的房产,属于企业的存货,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但是对于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其闲置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

  坚持就是胜利,努力才会有奇迹!2017年CPA考试之旅,东奥陪你左右,为你的考试保驾护航,愿大家一战成功,实现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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