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正文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承揽合同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文博2017-01-22 11:40:49

在2017税务师备考中,知识点的梳理尤为重要!下面是东奥小编为您提供的2017《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CTA考生成为东奥学员后可以查看全部知识点内容。

承揽合同

  1.第三人

  (1)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未经定做人同意的,定做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

  2.随时解除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例题·单选题】在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承揽人构成违约的行为是(  )。

  A.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短缺,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导致未能如期完成工作

  B.承揽人因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通知定作人更换材料,因此导致工作延误

  C.承揽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转交给第三人完成

  D.承揽人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报酬而拒绝交付工作成果

  【答案】C

  【解析】(1)选项C: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2)选项D: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推荐:

  远离假期综合症!税务师考生春节假日攻略

  考点:融资租赁合同


  预祝考生们2017年税务师考试轻松过关!

税务师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0基础轻松入门

轻1名师课程

一备两考班

章节练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辅导课程
2025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