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讲解(13)
【东奥小编】2017年初级职称备考征程已经开启,基础阶段是整个学习过程中对知识点掌握的重要阶段,让我们一起来学习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解(13)。
法的形式(★★)
(一)种类
我国法的主要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以及我国签订和加入的国际条约。
【提示】我国不实行判例制度,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等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二)法的制定机关与效力等级
形式 | 制定机关 | 效力等级 | ||
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 ||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 仅次于宪法 |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 ||
地方性法规 | 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 (1)地位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与它们相抵触 (2)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 ||
规章 | 部门 规章 |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 地位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与它们相抵触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
地方政府规章 | 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 | (1)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2)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
【提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三)法律的制定与修改
制定 | 修改 | 效力 | |
基本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也有权对其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其基本原则相抵触 | 同等效力层级 (仅次于宪法) |
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非基本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四)规章的权利义务设定权
1.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2.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五)法的冲突解决机制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即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据,不再适用下位法。
【解释】在法的形式中,效力等级高的称为上位法,效力等级低的称为下位法。例如,法律是上位法,行政法规是下位法。
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的形式,但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解释】《合同法》与《民法通则》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3.新法优于旧法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的形式,但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解释】“营改增”的规定与“营业税”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营改增”的规定。
4.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而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3)同一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5.同一位阶的法规定不一致(“两个小男孩打架”)
(1)两个邻家的小男孩打架:年龄小的家长先出面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2)两个堂兄弟打架:爷爷说了算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例题1·判断题】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2016年)
【答案】√
【例题2·单选题】对下列规范性文件所作的判断中,不正确的是( )。(2015年)
A.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属于地方性法规
B.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C.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发布的《西藏自治区立法条例》属于自治法规
D.财政部发布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
【答案】A
【解析】选项A:属于地方政府规章。
【例题3·单选题】下列法的形式中,效力层级最低的是( )。(2014年)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宪法
【答案】C
【解析】效力层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小结】
最后预祝各位考生2017初级会计考试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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