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行纪合同
假期过后,带您迅速找回税务师备考学习状态,下面是东奥小编为您提供的2017《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CTA考生成为东奥学员后可以查看全部知识点内容。
行纪合同
1.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性合同、不要式合同。
2.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3.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行纪人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商品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5.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商品的,如果在行纪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6.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此时,行纪人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7.行纪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因此,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8.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例题1·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理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是( )。
A.双务合同
B.委托合同
C.行纪合同
D.居间合同
E.实践性合同
【答案】AC
【解析】(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性合同、不要式合同。
【例题2·单选题】甲将10吨大米委托乙商行出售,双方约定,乙商行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每公斤售价2元,乙商行的报酬为价款的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甲与乙商行之间成立行纪合同关系
B.乙商行为销售大米支出的费用应由自己负担
C.如乙商行以每公斤2.5元的价格将大米售出,双方对多出价款的分配无法达成补充协议时,则应平均分配
D.如乙商行与丙食品厂订立买卖大米的合同,则乙商行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答案】C
【解析】(1)选项B: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应自行承担;(2)选项C: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商品的,如果在行纪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3)选项D:行纪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因此,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相关推荐:
预祝考生们2017年税务师考试轻松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