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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行纪合同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文博2017-02-03 11:01:20

假期过后,带您迅速找回税务师备考学习状态,下面是东奥小编为您提供的2017《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CTA考生成为东奥学员后可以查看全部知识点内容。

行纪合同

  1.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性合同、不要式合同。

  2.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3.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行纪人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商品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5.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商品的,如果在行纪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6.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此时,行纪人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7.行纪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因此,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8.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例题1·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理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是(  )。

  A.双务合同

  B.委托合同

  C.行纪合同

  D.居间合同

  E.实践性合同

  【答案】AC

  【解析】(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性合同、不要式合同。

  【例题2·单选题】甲将10吨大米委托乙商行出售,双方约定,乙商行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每公斤售价2元,乙商行的报酬为价款的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甲与乙商行之间成立行纪合同关系

  B.乙商行为销售大米支出的费用应由自己负担

  C.如乙商行以每公斤2.5元的价格将大米售出,双方对多出价款的分配无法达成补充协议时,则应平均分配

  D.如乙商行与丙食品厂订立买卖大米的合同,则乙商行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答案】C

  【解析】(1)选项B: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应自行承担;(2)选项C: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商品的,如果在行纪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3)选项D:行纪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因此,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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