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税务师>税法二>正文

2017税务师《税法二》考点:免征项目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文博2017-02-03 11:12:23

>>>量身定制 稳步提升—选择高端私教班 无分数限制不过退费!<<<

>>>东奥品质—2017税务师考试精品保障班火热招生中!<<<


  假期过后,带您迅速找回税务师备考学习状态,下面是东奥小编为您提供的2017《税法二》知识点,CTA考生成为东奥学员后可以查看全部知识点内容。

免征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奖金。(级别)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特殊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安置费、复员费。

减税项目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才适用减税规定。

  减税项目的减征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推荐:

  【必备】可能是最全的税务师复习计划与方法指导

  考点:特殊情形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二)


  预祝考生们2017年税务师考试轻松过关!

税务师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0基础轻松入门

轻1名师课程

一备两考班

章节练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辅导课程
2025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