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会计实务高频考点:投资损益的逆流交易
【东奥小编】2017年中级职称备考的征程已经开启,预习阶段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7中级职称《中级会计实务》重要考点。
投资损益的逆流交易
投资方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无论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0%有表决权的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9年,甲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为2 000 000元的商品以1 600 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至2×09年12月31日,该批商品尚未对外部第三方出售。假定甲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两者在以前期间未发生过内部交易。乙公司2×09年实现净利润为15 000 000元。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
甲公司在确认应享有乙公司2×09年净损益时,如果有证据表明该商品交易价格1 600 000元与其账面价值2 000 000元之间的差额为减值损失的,不应予以抵销。甲公司应当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 000 000
(15 000 000×20%)
贷:投资收益 3 000 000
应当注意的是,投资方与联营、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联营、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业务的,投资方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投资方应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2)投资方向联营、合营企业投出业务,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应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方向联营、合营企业出售业务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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