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债的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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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消灭
1.抵销
(1)双方互存债权和债务;
(2)双方的债务内容属于同一种类、品质相同;
(3)双方的债务都已届满履行期;
(4)双方的给付义务能够抵销。
【解释】抵销的意思表示不得附有条件和期限。
2.提存
(1)适用于提存的情形
①债权人迟延受领;
②债权人下落不明;
③债权人残废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没有继承人或监护人;
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提存的效力
①自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
②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归提存受领人所有;
③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提存费用由提存受领人承担。
(3)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3.混同
(1)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一人;
(2)债权与债务归属于一人;
(3)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一人。
【例题·多选题】在债法理论中,债的移转形式包括( )。
A.债权让与
B.债的清偿
C.债的混同
D.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
E.债务承担
【答案】ADE
【解析】选项BC属于债的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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