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会预习《税法》知识点:销售额一般规定
2017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了,现在正是预习的黄金时期,因教材还未发布,东奥小编根据2016年的教材为大家整理了注会考试预习阶段《税法》知识点,希望大家一战成功,华丽蜕变!
【知识点】销售额一般规定
1.销售额: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包装物
(1)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
(2)只是收取押金(收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率征收消费税。
(3)包装物既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又收取押金。
(4)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相信自己,就能成功!CPA考试的道路虽然充满荆棘与困难,但有东奥伴你左右,为你的考试保驾护航,2017祝各位考生轻松过关!
相关推荐:2017注会预习《税法》第二章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