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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会预习《税法》知识点:关税减免规定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高源2017-02-16 07:20:38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2017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是4月5日开始,大家做好准备了吗,现在正是预习知识点最好的阶段,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注会考试预习阶段《税法》重点知识点,帮助大家提前预热,打好基础。

  【知识点】关税减免规定

  1.法定减免税

  《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明确规定。一般不进行后续管理。包括: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等等。

  2.特定减免税

  也称政策性减免税。一般有地区、企业和用途的限制,海关需要进行后续管理。

  教材列入的:科教用品;残疾人专用品;扶贫、慈善性物资等等。

  3.临时减免税

  一案一批,专文下达。

  每一条人生路都值得走,就看你怎么走,怎么努力,怎么用心,在平凡的日子里,永不停息奋斗的脚步,终有一天会获得不平凡的人生,2017希望大家CPA考试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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