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会计实务高频考点:不同金融资产之间的重分类
【东奥小编】2017年中级职称备考的征程已经开启,备考之路是漫长的,要抓住一点一滴的时间,我们一起来学习2017中级职称《中级会计实务》重要考点。
不同金融资产之间的重分类
(一)基本规定
1.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项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再重分类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再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第1类与其他3类都不能相互重分类)
2. 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通常表明其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图。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以及以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二)不必重分类的特殊情况
1. 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3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 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 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比如因金融危机、政策法规变化等等因素引起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出售。
预祝大家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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