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冲刺答疑精选: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工资、薪金所得的扣除标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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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总结
问题:一次性收入的费用扣除标准及计税办法
答:
项目 | 费用扣除标准 | 计税方法 |
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收入 | 定额扣除3500元 | 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
个人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 | 定额扣除3500元 | 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 |
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 | 定额扣除3500元 | 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部分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为:以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 |
全年一次性奖金 |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若当月工资所得高于费用扣除标准,则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时,无须减除费用扣除标准 | 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计算公式如下: ①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 | 无须减除费用扣除标准 | 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先将全部所得数额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并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
员工认购股票(股票期权行权) | 无须减除费用扣除标准 | 员工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规定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的,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以12个月为限,超过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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