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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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3】收入总额
企业的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1.销售货物收入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采取分期收款方式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5)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6)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7)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8)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9)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10)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11)企业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增值税】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
表5-2 销售货物的收入确认
预收款 | 发出商品时 |
分期收款 |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
托收承付 | 办妥托收手续时 |
委托代销 | 收到代销清单时 |
商业折扣 | 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
现金折扣 | (1)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认收入 (2)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
以旧换新 | (1)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 (2)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
售后回购 | (1)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 (2)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利息收入
(1)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2)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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