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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李佰康2017-05-02 11: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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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1. 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解释】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4. 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例题·单选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转为固定资产的房产用于对外出租,并为租户装修,发生装修支出,租期28个月。该房产原值1亿元,发生装修支出2000万元,其发生的装修费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

A.作为大修理支出在税前摊销扣除

B.作为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税前分期扣除

C.资本性支出,按照28个月分期扣除

D.作为装修费用,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

【答案】C

【解析】按照规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需同时符合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两个条件,因此该装修支出不属于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该企业出租房屋的租期为28个月,不足三年,因此不按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进行税务处理。装修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应在发生支出的次月按照受益期(28个月)分期扣除。

了解更多相关考点,点击查看:2017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稿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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