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所得来源的确定
做到奋勇向前,全世界会为你喝彩。中级职称备考目前正处于基础阶段的学习,大家一定要严格按照2017中级会计职称基础阶段学习计划进行复习,并且一定要配合练习题进行巩固,切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所得来源的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
(1)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2)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3)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者个人住所地)确定。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
A.销售货物所得
B.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C.动产转让所得
D.租金所得
【答案】D
大家在备考的过程中,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借鉴老师和学霸的中级会计考试经验分享,学习正确的学习方法和技巧,能够帮助我们更加高效的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