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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李立爽2017-05-08 11:56:37

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中级职称备考目前正处于基础阶段的学习,大家一定要严格按照2017中级会计职称基础阶段学习计划进行复习,勤加练习。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一般规定

  (1)销售货物;

  (2)进口货物;

  (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4)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解释】单位员工为本单位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

  A.销售电力

  B.销售热力

  C.销售天然气

  D.销售房地产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BC:销售电力、热力、气体,应缴纳增值税;(2)选项D:销售不动产,现改征增值税。

  2.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解释】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时,委托方视同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表6-1 视同销售

用途

自产、委托

加工的货物

外购的货物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

投资

分配

无偿赠送

  【解释】视同销售行为发生时,所涉及的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凡符合规定的,允许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抵扣。

  【例题•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下列行为中,不应视同销售的是( )。(2013年)

  A.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B.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C.将自产的货物捐赠给贫困地区的儿童

  D.将自产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答案】A

  3.应当征收增值税的特殊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4)缝纫业务;

  (5)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

  4.增值税的免税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解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免税项目还包括:(1)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2)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予缴纳增值税的有( )。

  A.果农销售自产水果

  B.药店销售避孕药品

  C.王某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空调

  D.直接用于教学的进口设备

  【答案】ABCD

虽然中级职称考试的内容较多,但是考试是有范围的,大家可以参照中级会计师考试大纲进行学习,把握考试的重点考点,高效备考。点击进入2017年《中级经济法》考试大纲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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