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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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收入
【解释】(1)不征税收入属于“非营利活动”带来的收入(如财政拨款),理论上就不应列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税范围;(2)免税收入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内对特定收入(如国债利息收入)给予的税收优惠。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解释】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1)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2)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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