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准予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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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扣除项目
1.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解释】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三项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以及“五险一金”(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012年单选题、2015年单选题)
【解释1】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解释2】三项经费中只有“职工教育经费”可以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例题·判断题】某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的工资薪金总额为950万元,支出的职工福利费为150万元,在计算该公司201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支出的职工福利费用应据实扣除。( )
【答案】×
【解析】职工福利费的扣除限额=950×14%=133(万元),实际发生额150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只能在税前扣除133万元,而非据实扣除。
【例题·单选题】某超市2013年实发工资总额1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9万元。2014年实发工资总额12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8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超市在计算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为( )万元。
A.25
B.28
C.30
D.32
【答案】C
【解析】(1)2013年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1000×2.5%=25(万元),当年实际发生额29万元,2013年税前只能扣除25万元,其余4万元可以结转至以后年度扣除;(2)2014年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1200×2.5%=3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额28万元,因此,2014年税前准予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30万元,剩余2万元可以结转至以后年度扣除。
中级会计备考就像是一场马拉松,在奔向成功的道路上,我们需要不断的挑战自我、超越极限、坚韧不拔、永不放弃。那么中级职称考试 有多少人输给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