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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减免税优惠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李佰康2017-05-17 09:27:45

【东奥小编】2017年税务师考试报名全国入口已经如火如荼的开展了,转眼间,已经来到了五月的第三周,天气回暖正是学习好时节,东奥小编每天为您提供2017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让您保持良好学习状态,考生成为东奥学员后可以查看全部知识点内容。

减免税优惠

一、 免征项目

1.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奖金。(级别)

2.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特殊津贴)

4.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 保险赔款。

6. 军人的转业安置费、复员费。

二、 减税项目

1.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 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 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才适用减税规定。

减税项目的减征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规定。

了解更多相关考点,点击查看:2017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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