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代理的基本概念(二)
知识是从刻苦劳动中得来的,任何成就都是刻苦劳动的结果。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基础阶段,大家一定要踏踏实实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代理的基本概念
3.委托代理
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4.代理权的滥用
(1)自己代理(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2)双方代理(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解释】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5.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6.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无论是委托代理,还是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代理终止。
【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无论是被代理人死亡还是代理人死亡,代理均终止。
【委托代理】(1)法人:无论是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终止还是作为代理人的法人终止,代理均终止;2)自然人:代理人死亡,代理终止;被代理人死亡时,代理并不终止。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是( )。
A.代理期间届满
B.代理人辞去委托
C.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D.被代理人撤销委托
【答案】C
【例题·多选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委托代理终止的有( )。
A.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B.被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代理人死亡
D.被代理人死亡
【答案】AC
【解析】(1)选项AC:“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委托代理终止;(2)选项BD:“被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委托代理并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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