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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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
1.提起
(1)上诉
①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独立的上诉权);
②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经同意方可上诉);
③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④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抗诉
①人民检察院主动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抗诉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的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收到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3)期限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天算起。
【相关链接】行政、民事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行政、民事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
【例题·多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有权独立提起上诉的人包括( )。(2007年)
A.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B.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
C.被告人的辩护人及其近亲属
D.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E.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答案】AE
【解析】(1)选项B: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仅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有独立上诉权);(2)选项C: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经同意才有权上诉);(3)选项D: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的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没有上诉权利,只有申请抗诉权利)。
2.审理
(1)审理范围
①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②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2)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①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②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③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④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3)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3.调解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的案件,原告一方要求增加赔偿数额,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
4.“上诉不加刑”
(1)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例题·单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 )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2009年)
A.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B.自诉人
C.被告人的辩护人
D.被告人的近亲属
【答案】B
5.审理期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2个月以内审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1)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
(2)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
(3)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4)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5)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6)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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