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正文

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精编:股份转让的法律限制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李立爽2017-06-27 09:43:55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凡事贵在坚持,对于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而言也是如此。东奥中级职称频道为大家精心准备了经济法知识点,赶快学起来吧。

  股份转让的法律限制

  1.股东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①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②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短线交易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2)董事会不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董事会未在30日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董事会不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致使公司遭受损害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解释】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的时间限制。

  4.中介机构

  (1)为“股票发行”(首发、增发)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2)为“上市公司”(不包括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5.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6.股票:5%+5%

  (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2)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上述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7.上市公司收购

  (1)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但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豁免申请的有关规定。

  (2)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该增持不超过2%的股份锁定期为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

  8.证券业从业人员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例题·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某上市公司的下列人员中,不得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有(  )。

  A.董事会秘书

  B.监事会主席

  C.财务负责人

  D.副总经理

  【答案】ABCD

  【解析】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选项B)、高级管理人员(选项ACD)以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例题·多选题】某上市公司董事吴某,持有该公司6%的股份。吴某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的第5个月卖出,获利600万元。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收益应当全部归公司所有

  B.该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

  C.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限期收回

  D.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股东关于收回吴某收益的要求的,股东有权代替董事会以公司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收回该收益的诉讼

  【答案】ABC

  【解析】选项D: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例题·单选题】下列股票交易行为中,不违反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上市公司的董事乙离职后第4个月,转让其所持甲上市公司的股票

  B.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丙上市公司6%股份的丁证券公司,第3个月转让其所持丙上市公司的股票

  C.戊上市公司的收购人,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第8个月,将其所收购股票的60%转让给非关联方己公司

  D.庚上市公司持股8%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庚上市公司股票在买入后4个月内卖出

  【答案】B

  【解析】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的时间限制。

距中级会计职称基础阶段备考结束还剩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在基础阶段结束之前,大家一定要将基础班的课程完整的听一遍,帮助自己打下坚实的基础,点击进入中级会计免费试听同时,我们也将进入强化阶段的学习,那么对于强化阶段,我们应该注意哪些呢?大家可以参考文章:这篇文章说要承包你的整个中级会计备考强化阶段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考前学习资料

名师核心课程

摸底测试习题

章节练习前两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经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