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消费税的纳税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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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 | 备注 | |
生产(含视为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 自产销售 | 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
自产自用 | 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 |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 进口报关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进口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 |
零售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的单位和个人 | 生产、进口和批发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品、铂金首饰时不征收消费税,纳税人在零售时纳税 | |
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 纳税人(卷烟批发商)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
【提示】视为生产行为——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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