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务师《税法二》 知识点: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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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
准予扣除的税金的方式 | 可扣除税金举例 | |
当期扣除 | 计入销售税金及 附加在当期扣除 | 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出口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结合)、教育费附加等(五税一费) |
计入管理费用当 期扣除(有变化) | 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四小税) (有房、有车、占地、戴花) | |
分摊扣除 | 在发生当期计入 相关资产的成本 | 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不得抵扣的增值税等 |
不得税前扣除的税金 | 企业所得税、可以抵扣的增值税 |
损失
(1)损失的范围——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2)按损失净额扣除——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扣除。
(3)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税前扣除的损失=存货成本+不能抵增值税-保险赔偿-责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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