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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税法二》 知识点: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范围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子琪2017-07-11 10:09:51

  税务师考试是有一定难度的,但是大家不必担忧,毕竟没有哪样成功是不需要努力的,既然有了目标,就为了它奋斗,每天看一道税务师知识点,帮助我们打好基础,顺利过关!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项目

准予扣除的限度

超过部分处理

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不得扣除

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不得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

准予结转扣除

  【解释1】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范围: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临时工属于职工福利费的)

  3.职工困难补助,帮扶基金

  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

  5.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

  【解释2】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单独设置账册进行核算,没有单独设置的,税务机关责令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改正。逾期仍未改的,可对其进行核定。

  【解释3】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解释4】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不是全部的职工教育经费),全额扣除;其余部分按2.5%比例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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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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