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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子琪2017-07-14 10:05:43

  2017税务师备考正在紧张而忙碌的进行当中,东奥小编每天为大家整理税务师考试知识点,帮助大家夯实基础,轻松过关!

  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

  纳税人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同类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规定

  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

  1.卷烟、白酒和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送财政部备案;

  2.其他征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

  更多练习题可以查看税务师每日一练汇总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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