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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子琪2017-07-20 17:16:25

  税务师考试是有一定难度的,但是大家不必担忧,毕竟没有哪样成功是不需要努力的,既然有了目标,就为了它奋斗,每天看一道税务师知识点,帮助我们打好基础,顺利过关!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行为确定以及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关系见下表: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加工关系的条件

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料

加工及提货时涉及税种

①购材料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②支付加工费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③委托加工消费品应缴消费税

①买辅料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②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涉及增值税销项税

消费税纳税环节

①提货时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

②对于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含受托方为个人的),收回后由委托方缴纳消费税

①交货时代收代缴委托方消费税税款

②没有履行代收代缴义务的,税务机关向委托方追缴税款,对受托方处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代收代缴后消费税的相关处理

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②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后销售的,在出厂环节缴纳消费税,同时可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已纳消费税(只限于规定的情况)

及时解缴税款,否则按征管法规定惩处

  今天的成功是因为昨天的积累,明天的成功则依赖于今天的努力。祝大家2017税务师考试轻松过关!更多习题欢迎查看:2017税务师每日一练汇总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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