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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税法二》 知识点: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子琪2017-07-20 17: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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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摊销扣除(反向列举):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能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3.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4.外购商誉支出,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长期待摊费用

  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解释】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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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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