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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法一》基础考点:教育费附加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子琪2017-07-26 11:09:13

  2017税务师备考正在紧张而忙碌的进行当中,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税法一》知识点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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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8: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科目第四章第23讲附加税与烟叶税

  【知识点】:教育费附加

  考点8: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费附加比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比率为2%

  【提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依据一致。

  一般来说,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会同时减免,所以可将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合并记忆。

  【例题·多选题】关于教育费附加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5年)

  A.教育费附加实行地区差额征收率

  B.出口产品退还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退还教育费附加

  C.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建筑业的个体户,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

  D.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算基数

  E.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答案】DE

  更多练习题可以查看税务师每日一练汇总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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