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经济法》强化考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距离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已经不多了,您时间余额已经不足,接下来仅剩的这少量时间,大家还不能松懈,按部就班做题,东奥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中级经济法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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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二)抵免应纳税额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中级《经济法》科目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四节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知识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抵免应纳税额
第四节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非应纳所得税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为创业投资企业,2007年8月1日,该企业向境内未上市的某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200万元。2009年度该企业利润总额890万元;未经财税部门核准,提取风险准备金10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9年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82.5
B.85
C.187.5
D.190
【答案】D
【解析】(1)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2)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890+10)-200×70%]×25%=190(万元)。
【例题·单选题】2011年4月1日,甲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向未上市的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乙公司(该公司属于中小企业)投资120万元,股权持有至2013年6月1日,甲创业投资企业2013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乙公司的投资额可以抵免的数额为( )万元。
A.0
B.84
C.96
D.108
【答案】B
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抵免应纳税额
1.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而非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2.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中,享受税额抵免优惠政策的是( )。
A.企业的赞助支出
B.企业向残疾职工支付的工资
C.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国家相关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资额10%的部分
D.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投资额70%的部分
【答案】C
【解析】(1)选项A: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属于“禁止扣除项目”;(2)选项B:享受“加计扣除”(而非税额抵免)的优惠政策;(3)选项C:享受“税额抵免”的优惠政策;(4)选项D:享受“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而非税额抵免)的优惠政策。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实行加计扣除的有( )。
A.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
B.为开发新技术发生的尚未形成无形资产而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开发费用
C.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D.赞助支出
【答案】BC
【解析】(1)选项A: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2)选项D: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做题是备考最后阶段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考生要充分利用好中级会计师考试试题。好的习题能帮助你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