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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法二》基础考点: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李奎2017-08-03 13:41:59

  税务师考试补报名正在进行中,小编为帮助大家复习备考,熟练掌握考点,不留知识“死角”,特此为您整理《税法二》知识点: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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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

  (二)不适用核定征收的情况

  (三)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计算

  【所属章节】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科目第一章第14讲应纳税额的计算

  【知识点】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计算

  (一)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注意多选)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不申报的;

  6.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不适用核定征收的情况(选择题、了解)

  “特定纳税人”包括以下类型的企业:

  1.享受特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银行等金融企业;

  5.会计等社会中介机构;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2012年1月1日起,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计算(掌握):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例题·单选题】2015年某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税收入总额120万元,成本费用支出总额127.5万元,全年亏损7.5万元。经税务机关检查,成本费用核算准确,但收入总额不能确定。税务机关对该企业采取核定征税办法,应税所得率为25%。2015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10.07

  B.10.15

  C.10.5

  D.10.63

  【答案】D

  【解析】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27.5÷(1-25%)×25%=42.5(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42.5×25%=10.63(万元)。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考试复习重在练习。小编特此为您整理了2017税务师每日一练汇总,希望对大家提升答题能力有所帮助!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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