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务师《税法二》基础考点:征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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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征税对象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科目第二章19讲 征税对象
【知识点】: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第一节 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了解)
1.实行分类征收
2.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3.费用扣除额较宽
4.计算简便
5.采取源泉扣缴和个人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提示】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模式:先分类,再计算
1.分类所得税征收模式
2.综合所得税征收模式
3.混合所得税征收模式
第二节 征税对象(11类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九、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其他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1.注意范围: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所得。
①工资、薪金、奖金。②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年终加薪和一次取得年终奖金,原则上作为单独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③津贴补贴。
【解释】重点区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关键在于是否有雇佣关系。
2.津贴的征免界限(反向列举)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解释】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
3.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解释】区分劳动分红与股份分红的不同。劳动分红,是劳动性所得;股份分红,是资本利得性所得,前者属于工资薪金,后者属于股息利息红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