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涉税服务实务》基础考点:税收优惠的审核
2017年税务师考试考生不要因为难就放弃,放弃是人生最大的失败,今天东奥会计在线小编继续为大家提供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税收优惠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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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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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第十一章第54讲
【知识点】税收优惠的审核
享受免税的凭证有: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或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业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住房租赁合同,凡房屋属于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
7.军事物资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以及新建铁路临管线运输等的特殊货运凭证;
8.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例题·多选题】下列凭证中,无需缴纳印花税的有( )。
A.外国政府向我国企业提供优惠贷款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B.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
C.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D.仓库设置的属于会计核算范围,记载金额的相关账簿
E.财产所有人将财产捐赠给学校所书立的书据
【答案】BCE
【解析】选项A: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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