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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税法二》基础考点:计税方法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龙彦2017-08-22 15:19:01

  税务师考试是有一定难度的,但是大家不必担忧,毕竟没有哪样成功是不需要努力的,既然有了目标,就为了它奋斗,每天积累一些《税法二》科目知识点: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备考更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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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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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二章24讲

  【知识点】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承包者个人的工资-每月3500元

  =会计利润-企业所得税-上缴的承包费+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解释1】“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

  对实行承包、承租经营的纳税人,虽原则上要求其应以每一纳税年度取得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计算纳税,但纳税人的承包、承租期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经营不足12个月的,以其实际承包、承租经营的期限作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纳税。

  【解释2】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以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纳税。

  小编为你整理税务师每日一练汇总,希望大家能够高效备考,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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