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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经济师《金融》基础考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子琪2017-08-24 10:12:49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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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中级经济师备考正在紧张而忙碌的进行当中,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中级经济师金融知识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金融》科目第一章      第五节互联网金融

  【知识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主要分为萌芽阶段、起步阶段、快速发展阶段和规范发展阶段四个部分。

  萌芽阶段(1997 -2005年)。以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络保险的诞生为标志,1997年招商银行率先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并于1998年推出一网通服务,成为国内首家推出网上业务的银行,此后,各家银行和金融机构相继推出自己的网上业务。另外,支付系统、征信系统和反洗锻系统逐步建成,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由此拉开大幕。

  起步阶段(2006-2011年)。以第三方支付的逐渐成长为标志。在这期间,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背靠电子商务,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在这一时期,网络借贷开始在我国萌芽。

  快速发展阶段(2012-2014年)。以第三方支付机构纳入监管为起始,以2013年互联网金融元年为标志。2011年人民银行开始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此后,余额宝等网络理财产品大爆发、P2P网络借贷平台迅速发展、众筹融资平台起步和第一家网络保险公司(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批等事件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影响巨大。在这一阶段,无论是传统金融机构还是新型互联网企业都对互联网金融跃跃欲试,并不约而同地将互联网金融提升到自身发展战略层面。

  规范发展阶段(2015何至今)。经过互联网金融一段时期的快速发展后,一些安全和风险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在这一阶段,国家致力于将互联网金融纳人监管规范体制,以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至此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逐步步人规范发展期。2015年7月,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遵循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确立了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和基本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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